产品功效与特点:
本品作用于昆虫的神经系统,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可防治原粮储粮害虫、烟草蓟马、甘蓝小菜蛾、石榴树绿盲蝽和樱桃树果蝇。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原粮 | 储粮害虫 | 5-10微升/千克原粮 | 拌粮 |
| 樱桃树 | 果蝇 | 2000-4000倍液 | 喷雾 |
| 烟草 | 蓟马 | 15-25毫升/亩 | 喷雾 |
| 甘蓝 | 小菜蛾 | 12-16毫升/亩 | 喷雾 |
| 石榴树 | 绿盲蝽 | 1600-2400倍液 | 喷雾 |
注意事项:
1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药性。
2.对眼睛有刺激性,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,穿长衣长裤、靴子,戴帽子、护目镜、口罩、手套等防护用具,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、吸烟等,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,儿童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。
3.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,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;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挪作他用。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;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;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,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;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